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6 年 2 月 10 日
2.会议召开方式:√现场会议 √电子通讯会议
3.会议召开地点:公司会议室
4.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:2026 年 2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
5.会议主持人:洪英杰先生
6.会议列席人员:公司高级管理人员
7.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: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本次 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。
(二)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,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。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 求,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 人民币不超过 8 亿元(含 8 亿元,不包含正在履行的贷款额度),综合授信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、承兑汇票、信用证、保函、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,最终 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。详见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)上披露的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 2026-003)。
2.审计委员会意见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,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。公司审议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》的程序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 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,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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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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